浙江诸暨海亮学校招生简章 扩散刚刚,台州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来源:国际学校招生网
时间:2024-10-16 19: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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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海亮学校2010年招生简章
2010年招生1.2010年秋季,重点招收各部起始年级学生。其中,幼儿园小班2个班;小学一年级6个班;初中一年级5个班;高中一年级5个班;此外,还开设小学、初中奥数班;小学、初中“继红英语”创新班;初一、高一创新班;高一外语特色班(注:学生有一定外语基础,配优秀外语教师兼班主任,教学任务一人一班);出国大学预科班;国际班(招收外籍学生);中加双文凭班;雅思培训班。
2.其它各年级招收少量优秀插班生。
2010年各个段收费标准 1、幼儿园缴费标准(不另收赞助费)
(1) 全寄宿学生每学年生活学杂费15000元;
(2) 走读生每学年生活学杂费10000元。
2、小学、初中学生缴费标准(不另收赞助费)
(1) 小学各年级每学年生活学杂费18000元;继红英语创新班22000元/年。奥数班21000元/年
(2) 初中一年级每学年生活学杂费20000元,初二、初三年级插班学生每学年生活学杂费20000元, 初一综合创新班收费23000元/年,英创班收费23000元/年。
高中中途插班23000元/年,另加接送费。
海亮学校接送地点
2010年元旦开始接送费重新调整了
学校校车接送学生的主要线路(需要时可新开线路):
上海线 上海 、九星、 松江
绍兴线 漓渚、福全、柯桥、农机招、鉴湖、平水、马山、孙端
杭州线 杭州、临安、老余杭、袁浦 、乔司、临平、五杭
萧山线 临浦、萧山、浦沿、西兴、江边、宁围 、衙前、新街、红山、新围
慈溪线 周巷、慈溪、新浦、观城、余姚、泗门
建德线 常绿、富阳、渔山 、桐庐、建德、寿昌、梅城
新昌线 嵊州、新昌
上虞线 东湖、皋埠、道墟、上虞、丰惠、汤浦、松厦、谢塘
诸暨线 山下湖、城关 、三都、大唐、枫桥、璜山、店口
2010年元月起接送费上调啦!以下是新标准:
绍兴地区:诸暨600 绍兴1000 嵊州1000 上虞1000 新昌1200
金华地区:浦江1000 义乌1000 东阳1000 金华1100 兰溪1300 永康1200 武义1400 磐安1100
杭州地区:萧山1000 杭州1000 临平1200 良渚1100 乔司1100 富阳1100 老余杭1200 临安1200 桐庐1000 建德1700 新安江1700
宁波地区:余姚1400 慈溪1400 宁波1900 宁海2000 象山2300 镇海1900 奉化1900
嘉兴地区:桐乡1500 嘉兴1800 嘉善1800 平湖1800 海盐1800 海宁1600
湖州地区:德清1300 安吉1600 湖州1800 长兴1800
丽水地区:缙云1400 龙泉2100 景宁2300 青田2100 丽水1800 松阳2300 遂昌2200 云和2100
庆元2600
台州地区:椒江2300 温岭2400 仙居1800 临海2000 玉环2500 三门2000 天台1800 黄岩2300
衢州地区:衢州1800 江山2000 龙游1600 开化2100 常山2000
温州地区:龙港2700 瑞安2600 温州2400 永嘉2500 柳市2600 乐清2600 平阳2600 文成2700 苍南2700 泰顺2800 洞头2700
江苏地区:吴江2000 昆山1900 常熟2300 无锡2300 苏州2000 常州2300
上海地区:上海2000
舟山地区:舟山2300 文成招生点地址:文成建设路135号文成大酒店401房间,联系电话:0575-88630625。联系人:龙老师
浙江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2011本、专科招生简章
二、招生专业2011年春季开设开放教育招生专业60个,其中本科(专科起点,下同)19个,专科专业41个(包括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11个)。
2011年春季起,原课程开放专业全部转为开放专科专业,暂停接受初中毕业生注册课程开放专业单科学习。
(一)本科专业19个
金融学、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小学教育、英语(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文秘方向)、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智能控制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软件工程、社会工作、市场营销、学前教育(学前教师教育方向、学前教育管理方向)。
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英语(教育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过程自动化方向)、汉语言文学(中文方向)暂停开设。
(二)专科专业41个(其中“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11个)
专科专业30个:法学、教育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网站开发、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特许经营管理方向)、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试点)、金融(货币银行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证券投资方向)、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方向)、广告(营销传播方向、设计与制作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汽车营销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建筑施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低碳旅游管理方向)、数控技术(机电方向)、社会工作、现代文员、行政管理(含安全保卫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编辑方向、网络管理方向、网页设计方向、楼宇智能化工程方向)、动画、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光伏材料与器件方向、光伏电池与系统方向)。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11个:园艺技术、园林技术、林业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畜牧、畜牧兽医、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农村信息管理、观光农业。
金融(国际金融方向、保险方向)、文秘、英语(教育方向)、园艺、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农村金融、护理学、药学暂停开设。
(三)鉴于本科水利水电工程、专科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汽车(汽车维修方向)等理工科专业对师资和实训基地要求较高,省电大将严格控制教学点开设。
2011年春季,除浙江水利水电学校教学点外,暂停其他教学点本科水利水电工程、专科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招生;除台州电大、浙江电大绍兴学院、天台学院、温岭分校、常山分校、开化分校和杭州交通职高教学点外,暂停其他教学点专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专业的招生。确实具备条件的教学点,须提交正式申请报省电大,省电大将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后再行决定。
三、入学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本科专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专科专业: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者。“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招生对象主要面向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农村青年。
网站开发专业招生对象限于获得北大青鸟JBNS网站工程师培训证书的学生。报读学生首先应注册北大青鸟JBNS网站工程师培训项目,获得由北大青鸟颁发的JBNS网站工程师培训证书方能注册为开放教育网站开发专业学生。
四、报名及入学水平测试
(一)报名时间:省电大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之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止。
(二)各单位需通过“开放教育招生报名与入学测试系统”接受学生报名、确认学生基本信息、审核入学资格、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组织学生参加入学水平测试。报名登记表须由学生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名。2月28日16时省电大将关闭“开放教育招生报名与入学测试系统”。各单位须及时将初审通过、测试合格的学生基本信息录入(或导入)OA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并上传在线系统。
各单位通过OA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前,须在各自的在线平台先建班再下载班级信息至离线报名系统,方可录入学生信息。班级命名具体要求见省电大教务处招生办网页。
(三)学生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的原件。
(四)在接受学生报名时,各单位须同步采集学生的电子照片,并及时上传至OA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的离线系统中。系统将自动核对更改电子照片文件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jpg),并将电子照片存储到指定文件夹。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省电大教务处招生办网页。
五、入学资格审核
(一)学生入学资格由各单位初审,省电大复审,中央电大终审。学生是否被正式录取,专科以中央电大终审结果为准,本科以教育部入学资格校验结果为准。
各单位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接受无毕业证书、无有效学历证明的学生报名。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检查学历证书(证明)和身份证是否真实,仔细核对报名表、学历证书上的姓名及其他身份信息与身份证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必须附上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照片上要压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二)各单位必须于3月3日至5日将招生材料送省电大复审(送审时间安排详见附件)。送审材料包括:
1.学生数据上传在线系统后,从OA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名册(一式三份)。名册必须有系统底纹文字。
2.从“开放教育招生报名与入学测试系统”中打印的学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必须由学生本人核对、签名。各单位须将毕业证书(本科为网查学历证明材料或认证报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背面,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
正在办理认证、但尚未有结果的报读本科学生,最迟必须于3月15日前补送认证报告复印件。
各单位经办人员须在学历证明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学历证明材料有造假情况的,省电大将追究签字经办人员的责任。
3.对于当季招生报名时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本校开放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须凭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并盖章的毕业生成绩表方可送审。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科将在2月28日前受理并统一提前办理毕业审核。
六、新生数据上报
复审结束后,各单位须在OA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内将未通过复审和未报到的学生信息删除后,于3月7日24时前上报至省电大;并于3月10日将学生电子照片打包上传省电大教务处招生办。上报信息的学生人数和电子照片数必须一致。复审结束后不得转专业。
3月7日24时省电大将停止各单位在OA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中对学生基本信息的修改、上报权限;3月8日至10日,省电大将核对入学资格复审名单,生成学号;3月10日省电大向中央电大上传新生数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电大教务处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571)88060314(传真)、89983111、89983033,地址:杭州市振华路6号,邮编:310030。
扩散刚刚,台州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近日,台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现将主要内容发布如下:一、全面贯彻落实招生规范和要求
(一)
严格依法开展招生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要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
严格规范招生区域和对象
1.招生区域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要严格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以下简称审批地)内招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在学校所在县(市)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在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下同)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主管的,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具体名单见文末)。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面向全市启动补招程序。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跨地市招生。
2.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的具体规则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执行。台州湾新区内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包含原椒江区、路桥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椒江区、路桥区审批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包含台州湾新区原属椒江区、路桥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审批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要求如下:
(1)户籍类。指户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2)学籍类。指小学学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仅针对七年级报名);
(3)房产类。指父母或监护人房产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4)经商务工类。指父母或监护人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经商务工,且满足当地社保缴纳年限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填报民办学校,其父或母或监护人须缴纳社保满1年(截止当年8月31日),非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各地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为准。
3.受当地政府委托并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照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三)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地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编制,下达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发文公布。市教育局审批并主管的,由市教育局编制招生计划并下发至县(市、区)教育局和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市教育局审批、区教育局主管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审批时确定的办学规模,编制跨区招生计划并下发至三区教育局和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各地须将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纳入本地年度招生计划,并发文公布。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四)
严格就近免试入学
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体艺专门学校(各地公布的体艺特色学校不等同于体艺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
严格实行均衡编班
各地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六)
严格管理学生学籍
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二、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
同步招生
(七)
公开招生信息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网络平台、入学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入学报名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方式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八)
同步网上报名
全面实行全市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另行发文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民办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将以报名指南形式另发)。选择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报一所学校。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信息可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九)
同步招生录取
全市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阶段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1.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遵循“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民办学校在摇出录取名单后,应继续摇出一定比例的替补名单,具体人数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动放弃录取机会(原则上不允许放弃)而导致的学位空余,由替补名单自上而下替补录取(在市区或全市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替补录取仅限于分配名额所在县(市、区)),在替补录取过程中若发现学校存在劝退或者变相劝退现象的,其空余学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锁定,3年内不再使用。
3.已被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其他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入学。已正式入读民办学校的新生,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转学到当地其他学校。
4.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公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招。若在审批地仍补招不足的,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跨县(市、区)补招。补招对象为符合条件且没有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补招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
5.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少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直升人数多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或初中部招生计划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需要补招的,均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开展招录。校内小升初直升工作应在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录取前完成。
6.电脑摇号录取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实施,录取过程须有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构等到场全程监督公证,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电脑摇号录取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
三、全面保障特殊群体接受
义务教育
(十)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各地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同城化待遇。各地要努力扩大学位供给,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十一)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十二)
保障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
各地要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解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问题。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市的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全面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
(十三)
规范招生宣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宣传活动,统一规定辖区学校“校园开放日”等招生宣传活动时间,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辖区的学生及家长开放活动。各类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或预约招生,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和面谈。
(十四)
做好“数字化”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及时将本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对接市入学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家长办事。全面推行数字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发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十五)
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各地要积极推动区域内学校配套建设,切实做到学校建设和城市发展同步。要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大力加强“互联网+义务教育”工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质量,着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十六)
有序实施学位爆棚学校户籍生分流调剂
各地要基于学校办学规模控制、班额控制等有关规定,确定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时发布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红色预警信息。对出现户籍生入学学位爆棚的公办学校,要基于公开公平、相对就近就便原则,统一操作规则、统筹安排,平稳有序实施户籍生入学的分流调剂。
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执纪问责
(十七)
强化主体责任
各地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要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十八)
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管理,严格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并建立违规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或挂牌督办整改。
(十九)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学校游离于“公民同招”等规则之外,进行提前预招、跨地预招、超核定计划招生、事后更改招生计划追加招生、招后调包、挂靠学籍、违规转学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利用民办学校托管公办学校之名搞变相“掐尖”、变通照顾、人籍分离、挂靠就读等违规行为;学校不得在招生宣传和报名条件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
(二十)
严肃执纪问责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应责令相关学校立即纠正,超额招收的学生应予清退,并按超额招生数或空挂学籍数等(倍)量核减其下一年招生计划。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不作为或治理不力,区域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在市区或全市范围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名单
一、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学校(在市区范围招生)
1.台州市实验小学
2.台州市实验中学
3.台州市外国语学校
4.台州市书生中学
5.台州市双语中学
6.台州国际文武学校
二、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主管的学校(在全市范围招生)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
延伸
阅读
事关中考
台州市教育局最新消息
为了使广大初三学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我市关于2023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招生管理及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台州市教育局发出《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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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3年中考即将来临,台州市教育局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祝愿!对您三年来始终如一对台州教育工作的支持以及对孩子辛勤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即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迈向高中段教育的重要时刻,您的孩子将面临人生一次重要选择。作为家长,您一定十分关心高中入学政策,一定希望了解我市高中阶段招生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关于中考要求
我市中考实施的是“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合一),所以,所有的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中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包括特长生)。
二关于志愿填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已能够满足初中毕业生的就学需求。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增加了学生选择性,促进了学生个性发展,涌现了一批多样化特色化办学的普通高中,为学生顺利适应新高考打下坚实基础。为更好地了解有关政策,帮助孩子选择适合的学校填报志愿,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23年是台州市区(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和台州湾新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后招生制度改革的第五年,市区初三学生家长还要认真阅读《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初三家长还要及时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考有关信息。此外,请家长务必注意,考生就读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用,以其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为标准。三关于学籍管理目前,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学籍实施全国联网管理,严格执行“一生一号、人籍一致”。学生必须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档案与电子学籍联动,采用“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高一新生入学时,均须从初中毕业生库中迁移电子学籍档案,才能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要特别提醒的是,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四关于招生纪律中考与高中招生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精神,公办普通高中应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也不得以民办普通高中名义招生后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习。任何学校均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不得违规招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我局将不予办理该学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审批与迁移。家长朋友们,请您务必了解省市关于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当您的孩子准备报考跨市、县(市、区)学校时,请您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允许跨区域招生的文件,以免给您的孩子带来不必要的入学注册麻烦。
少年有志当擎云,青春扬帆启新程。您的孩子即将开始人生中又一次饱含激情与活力的旅途,衷心地祝愿他(她)在即将到来的中考中,考出满意的成绩,进入适合自己发展的理想高中学校。让我们携手同行,遵规守序、护航成长,共同营造良好的复习迎考环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台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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